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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文字书法创作的心理
2019-03-19     浏览844    作者:    来源:朱永正 官方网站

     如果以为造字仅仅是以线条勾出几个不同物象的轮廓,就把古人文字、书法创造的心理简单化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说:如果仅仅为了框出一个轮廓,象形而成字,若缺乏更多更深的形象意识的支持,书法艺术就不可能出现。古人在陶器、甲骨、钟鼎上书、写、刻出这些符号,可谁也不曾料想到千百年后竟然发展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而且竟将他们最原始的创造,视作不可企及的珍品。西方拼音文字,中国现代拼音文字,都不具有这种品性。这是为什么?原因在哪里?—这就告诉我们,古代的书法,不是没有书法美学思想可探究,而是大有可探寻的。
    许慎《说文解字》按已经造出的具体文字将造字的基本规律总结出来。但是,六条办法只说明了构字之理,却没接触到每个字的具体的形姿何以构成?
    我们考察了大量的甲骨文字以后发现:
    人创造一音一字的文字时,是按照从宇宙万象中获取的形体结构规律给它们以形式的。象形字,每一字有每一完整的自然形象作为根据。日、月、草、木、牛、马、虎、羊,大批象形字出现,使人们形成了文字形象完整性的审美心理。其他非象形的字,也要按完整性的结构原理把它结构成一个个具有完整性的形体。这种给文字以完整形体的赋形心理,总的来说,都是人们不知不觉从自然万象的结构规律中积淀的。人的形体比例、筋骨血肉、生命意趣以及万象存在运动的种种规律,都在人们造字结体中化作相应的参照系,合之则安稳妥贴,不合则无完整的形式感。比如一个“江”字,由“(篆书水字)”与“工”两部分合成。现在既合成一个字,就要有合成后的整体感,不是随随便便放在一起。既不能挤作一团,也不能拉开很远,必须依据两个组成部分的形态,在组合中安在适当的位置,不松不紧,匀匀当当,形成一个合乎人的形体感的结构。于是,这文字不仅是具体事物的符号,也具有若具体事物形象结构的完整性。
  人们按照具体事象造字,按“人”画“篆书人字”,按“羊”画“篆书羊字”,这比较好办。但按“云”、按“气”,怎造字?这就不只要画其形,而且要画其存在运动的规律性特征。就是说,人们对自然不只有存在形式的认识,而且还要运动规律的感悟,并且将这种感悟化为具体的文字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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