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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审美观念的形成
2019-03-25     浏览823    作者:    来源:朱永正 官方网站

     在书体演变期,着意型的风格往往是在其实用的社会功用目的所造成的某种格式的制约下产生的,即庄重的场合、庄重的用途对书家提出了庄重恭谨的作书要求。而这一要求又促使了日益追求端庄工整的书法审美观念的形成。大量的刻铸铭文所表现出的日趋工整的风格,就是在这样的用途要求之下形成的,如西周金文,从早期的仿效手写体形态逐步脱出,中期出现线条匀称、结体和章法端整的作品,而至春秋战国时的《石鼓文》,再至秦小篆刻石,形成工整端严的极端风格,即为一典型例子。此外,在刻铸铭文系统中,也有少数草率急就的随意之作,如《秦诏版》等,就属于随意型的风格。
    在手写体墨迹遗存中,因日常一般的应用目的而产生的书迹则占大多数。这一类书迹草率急就,不计工拙,从其实用意义上来说,只求能识能懂,起到记录语言、传达信息的作用即可,但在无意间却造成了有意追求而不可得的天趣妙境。我们今天从艺术欣赏的角度去看,它有着独特的、重大的艺术审美价值。如春秋末期的《侯马盟书》、汉代大量的边唾战事中的急就文书和账簿,还有医药简等等,均为此类。在手写体墨迹中,也有为庄重用途而作的书迹,如西汉《定县竹简》所书的《论语》等八种古文献,还有东吴时的
  《太上玄元道德经》、两晋至南北朝的大量的佛经抄本,即所谓“写经体”,一般均表现为庄重端严的风格(东晋南北朝虽已进入士大夫文人个性书风翻新期,但此时的大量写经均出于经生、僧侣和佛教信徒之手,并无追求艺术表现的明确意识)。
    在书体演变期中,着意型与随意型的风格表现,一般由实用的社会功用的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作者主动积极的审美追求必须服从于这一实用目的和由这一社会功用目的所生成的社会流行的某种审美理想。而在随意型的大量书迹中,我们才充分感受到先人们的艺术天性灵感的自由喷发,因为这是一大片自由天地,不受任何特定用途的特定审美观念的制约。
    在士大夫文人个性书风翻新期,书法风格的变化以士大夫文人书家的自觉追求为主旋律。各种书体体式定型、法度完备,在各书体的基本形式法则的制约下,书家们竞相发挥各自的艺术天才和丰富的艺术想象力,通过钻研前人书法,锤炼功底,融会贯通,发之以性情,力求创新风。所谓“画乃吾自画,书乃吾自书”(东晋王庆语,见《历代名画记》),“适我无非新”(王羲之《兰亭诗》句),“非恨臣无二王法,亦恨二王无臣法”(张融语,见《南史》卷三十二《张融传》)等,其崇扬个性、求新尚变的主体意识十分强烈。  故在这一时期,无论是在刻铸铭文的书迹中,还是在手写体墨迹中,无论是为特定用途恭谨而书的作品中,还是在随意所为、任性的书迹中,我们都能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书家的个性审美意识的作用,这一点在唐以后的书法创作中更是日益鲜明而强烈地彰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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