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腾崇拜是万物有灵论的一种最古老的宗教形式。19世纪英国民族学家泰罗首次提出万物有灵论,认为,这是宗教的最初形态。他认为,古人类信仰精灵,世上万物都是精灵做成的。图腾一词,原为美洲印第安鄂吉布瓦人的方言,意译为“他的亲族”。人们认为自己的氏族同氏族用以命名的动物、植物之间,有着血缘关系,这种动物或植物,便是该氏族的图腾。比如,澳大利亚阿兰达等部族有一种被称为“珠灵卡”的图腾灵物,这便是一切刻有符号的木片或石片。人们认为它是图腾祖先精灵寓身之所,它有无边的魔力。 我国各民族的传说,多有本族起源的记叙,即其祖先与某种动物“交感”而繁衍了后代。在史书中以动物为氏族名称的很多,如黄帝的氏族有娇氏、神农的氏族神农氏、尧的氏族有验氏、舜的氏族穷蝉氏。其中,佐淤昭公十七年所载,少暤氏以鸟名官,有五鸟五鸿五雄九息,共二十四种,显为鸟图腾的残迹。
远古文字中的族徽文字,多为动物之象形,以此为一氏族之徽记,这是否即为图腾?
炎黄子孙,谓为“龙的传人”,史书中每有黄帝乘龙之说。《史记·封禅扮也有此类记载。解L记·礼运》谓“麟、凤、龟、龙”为四灵。《左传》昭公十七年,又谓太日暤氏以龙为官名。特经·周哪有“龙旂阳阳”之句(旅,古旗字)。这类例子,举不胜举。问题是.以文字为族徽,则由原始的物崇拜逐渐演化而为文字崇拜。本来,上古之世,文字亦作测凶吉之用,宗教的精神早已注人文字中。如此种种观念的汇合,对文字也便视为神明,尤其到了汉,汉儒倡孔学的文教主义,于是文字又被视为文教的象征。在这一些观念的合力作用下,中国人便将文字视为至神至圣的“灵物”,将文字刻铸于金石、书写于纸帛上,悬之显要,即足以祛邪析福。直至今天,民间仍如此,写一“福”字张之门首,便可招福;写“寿”,.则可延年;贴“姜太公在此诸神回避”,即可避邪。远古以文字为图腾、为族徽,时代向前发展了,旧观念便转注人文字中,同时,又不断注人新的思想。这样,中国人对文字,便怀有神圣、敬畏、尊重的情感,待至后来,再注人了审美的情趣,而在此种审美精神之中,仍隐隐含有远古精神的遗绪,潜意识中,未尝没有宗教情绪。
从神文精神过渡到人文精神,即使野蛮时代终结了,文明时代开始了,“文明”精神中仍蕴含着神崇拜意识。作为文明象征的文字,不仅是经世治国的根本.也是感天动神的中介,人与天、鬼赖文字以沟通。何况,中国文字的雏形是象形的,即所谓字画同一或书画同源,艺术意识本就存乎其中,它先天地将艺术的美感包孕于自身。在人类文化史上,再没有哪一个民族像华夏子民这样对文字有如此复杂的感情及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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