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最早运用中医学术语来描述线条的,“骨”、“肉”、“筋”“脉”“皮”等象征力量、生命的字眼开始出现在描绘书法线条的语汇中,这样的线条岂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因此,线条必须五体具备,不可缺也。
“骨”,是指线条刚劲有力、气势雄强的状貌。可见力是骨体的表现。书法历来强调筋骨及其作用,以骨健筋丰者为上品。因而,线条骨体与高超的用笔技巧(中锋用笔)最为相关。
“筋”,是指线条紧敛、浑劲内含的状貌。因此,“筋”本身是力的表现,而且这种力量是有深度的,偏于内含而不外露。古人一般把笔锋比作线条之筋,这种说法符合“筋”之本义。
“脉”,是指线条丰润活脱的状貌。它本义是指血管,水墨调和,运用恰当,才能使线条产生丰润而活脱的状貌,才能构成生动活泼的生命之体。故历来书家对水墨要求很高,墨要生墨,水要新汲,研墨要凉等。
“肉”,是指线条丰满柔韧之状貌。因此,线条的肉质,取决于用笔的轻重深浅及施墨的浓淡枯湿。但肉之“肥”和“瘦”,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皮”,是指线条轮廓光滑、清晰、亮丽的状貌,笔锋着纸,水即下注,而笔力足以摄墨,不使旁溢,故墨精在纸内。因此,线条之“皮”与笔力最为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