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素材是文字,也就是抽象思维运用的符号。从抽象思维回归到形象世界的第一境可以说就是书法。绘画用的素材已是实际世界的形形色色,事事物物。书法用的是符号,但是在这里,符号取得了具体事物的特点。也就是有了个性。就符号说,你写的“天”字和我写的“天”字是同一符号,并无区别。但是从形象上来看,从书法角度来看,你写的“天”字和我写的“天”字不同,我刚才写的“天”字和此刻写的“天”字也不同。每一个“天”字是独特的,是唯一的,即使分别很微,但是这一个平稳,那一个险劲;这一个有力,那一个婉约,各有不同的意味,绝不能互换。书法处在抽象思维和具体世界之间。概念符号投胎于实体,我们可以评议字的“骨、肉、血、气”,它们并不摹拟任何实物, 它们只是点线、竖横??的结构,然而它们是活泼的、有生命,有灵魂。面对一个擘窠大字的“天”,我们会联想到“天道”、“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天”、“天何言哉?”等等哲学语句,但是它并不嵌定在任何一个命题之中。它只含混地蕴藏这许多一样。它的存在价值更在于它是纵横开张的四笔,巍然独立,“同自然之妙用”(孙过庭《书谱序》),而以黑白虚实的造型效果动人心魂。
欣赏中国对联时的审美心理,最能说明书法与哲学的关联。当我们徘徊在主人厅堂里,环视壁上悬着的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阅历知书味,艰难识世情”、“万树梅花一潭水,四时烟雨半山云”……我们沉浸于一种生命的格调韵味,我们低吟玩味的同时,是哲学,是诗境,也是书法。
本文原创者:朱永正书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