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体”、“柳体”,指的是颜真卿、柳公权的真书,从属于“真书”这一个大概念。又如“甲骨文”,古文字学家常常将它作为一种字体。这本是因工具、材料的特殊性所造成的特殊书法风格,其字之构造(文字学概念)与当时的手写体墨迹和青铜器铭文并无什么不同,其区别表现在书法的结体(艺术学概念)上,因甲骨的坚硬而不易刻出圆弧形笔画,故其结体易圆为方,线条平直挺劲,而圆转处变为直折,这是单刀刻甲骨文的书法风格特点。殷商末期的复刀刻甲骨文,因反复奏刀依循墨迹刻成,就比较接近当时的手写体墨迹和金文了,不复有单刀刻甲骨文那样鲜明的“甲骨文”风格特色了。甲骨文风格也是一种小概念,它还可归属于“大篆”(广义的)书体。所以,本书作为书法艺术研究的著作,基于艺术风格研究的立场,我将东晋二王以前的汉字及其书法的演变历程称之为“书体演变期”,而不称之为“字体变期”,“书体”这一概念是指篆、隶、草、行、真五大书体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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