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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史学的研究
2019-12-10     浏览1078    作者:    来源:朱永正 官方网站

      相对于古代学问家的传统而言,史学的方法就是集资料,立卡片、做考据、作排比,“述而不作”或是春秋笔法。史学家个人态度掺入得越少,作为信史的价值就越高。虽然也有许多史学家窝褒贬于史述,毕竟不是一种观念现象而且也不占主流地位。由是,对同样的史学目标(或对象),用观念的方法应该是批评的、论证的,而用
  “史学”的方法则是描述的。大量资料作一排比就算是《书学史》,尽管其中也还是不无偏激之处。直到20世纪80年代,几种书法史著作也还不无当时的影响:叙述的而不是批评的。在当时书法史的局部成果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要求有一些很鲜明的史学意识,实在也是太难为著作家们一一他们还找不到这样做的出发点。
    对于书法史学研究而言,它们是必不可少的。各省市的书法理论讨论会,还有一些有相当水平的史学论述,汇集成一个有轮廓的成果集群,但是,从总体上说,我们还是看到了史学一冀的落后面貌。其主要的症结,是在于书法史学家们并未养成一种新的史学观念:用思辨的方法去对待实际存在的历史现象。
    严格说来,没有一种书法史不是对历史的批评—即使自称是“述而不作”,只要有对原始材料的取舍,只要在遣词造句上有差别,在分章布局、所费篇幅和叙述侧重与否上有不同的处理,就有了作者的批评意识在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但主动的思辨及评价与被动的描述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思辨与批评把材料看做是立论的起点和基础,而描述则把材料的展示看做是终点。因此,传统的描述式的书法史著作之间具有极大的重复性,不能另造一个颜真卿的生年或改变王铎的生涯,只要历史事实不变,描述的基本内容就不会变,于是除了详略有别之外,不同作者的书法史也许大同小异,并无个人的特色可言。

本文原创者:朱永正书法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