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应是草稿书的代称,古人又叫“稿书”、“稿行”。由是,可供依循的章(法则)与信手涂抹的草(草稿)结合,构成了一个完全对立但又合为一体的矛盾体。矛盾的表象导致矛盾的实际存在。在章草书中,我们发现它的左右为难:它既要小心翼翼地奉承隶书的佛法无边、雨露恩泽,又要不失时机地称颂草书对它的鼎力提携、热心点化。这是因为,没有隶书,就没有章草的基本体格;扁结构没有,撇捺的提顿笔也没有;而没有草书,也没有章草的楚楚风神:映带连贯,一气旋折的气势没有,欹侧多变的体势也没有……我们在章草书中看到了它的倔强性格,它介乎于两者之间,但两者又都无法代替它,用句时髦的话说,它是“边缘”的书法。一方面,它是新兴的,在传统的篆、隶、楷、行、草五体书中没有它的位置:另一方面,它又是不正规的.后人多以章草为过渡时期书体——从隶向草过渡时的书法现象,并不把它作为一个具有本体意识的书体来对待。
待到章草不再是书体发展历史自然进程中的过渡形态,而作为一种艺术书体在漫长的历史中获得了书法家们的承认后,我们也发现了它内部的风格跨度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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