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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正浅谈书法标准的建构
2017-09-24     浏览1002    作者:    来源:朱永正 官方网站

世间本没有“艺术”其物,“艺术”只是一个概念,就像世间没有抽象的“水果”一样。艺术研究总要落实到具体的门类上。“艺术学”,指的是对艺术进行综合研究,探讨其规从整体上看,“艺术”是由艺术自身之内生态与外在相关的外生态两大系统构成的。内生态指艺术门类,如音乐、美术、艺术设计、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每个门类下又包括更为具体的艺术样式,如“美术”一般又包括如下样式:绘画、雕塑、工艺、建筑、书法、摄影。而“书法”在当代又有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现代刻字艺术等更为具体的样式。外生态是指影响艺术状态的一系列巨大的社会力量。人、自然、社会、文化、经济、宗教、技术、政治、法律等,它们往往是艺术发生发展的动力因素。

具体到书法评论来说,我们要具有一种“大书法观”。即至少要兼顾毛笔书法、篆刻、现代刻字艺术这3种主要样式,同时又要对其他美术门类和艺术门类有所了解,才能对书法艺术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当前一些研究,为保险起见,研究选题小而又小,并且多靠材料的堆积行文。一些研究者就是看不得别人做大一些的题目,把大的题目一概视为空洞无物。这种崇“小”抑“大”的观念,使一些研究者日益谨小慎微,其研究和评论有些琐碎,缺乏大气、锐气以及自由驾驭材料的能力。

大一点的题目易于产生高屋建瓴的宏论,这正是当前书学研究所缺乏的。唐代孙过庭《书谱》仅四千余言,就涉及到了书法学习诸多方面的内容,可谓言约而意丰。其实,“大”与“小”只是相对而言。文无定法,小有小的做法,大有大的写法,无论是论文的选题还是具体的研究,“大”与“小”各有对方不可替代的价值。单纯地为“大”而“大”或为“小”而“小”,则另当别论。这里的“好”与“坏”是指评判艺术的价值观,以及当代艺术标准的建构问题。

健康的价值观指的是书法评论应当寻找“真善美”统一的典范,通过书法评论,揭示传统文化精义,倡导传统美德和正大气象,从而服务于社会和人生的健康发展。现代社会的转型使中国传统艺术的创变面临新的问题和困惑,必然导致艺术传统标准的消解与当代标准的重建。换句话说,传统的标准在当代不断被消解,但当代标准还未真正建立起来。这是中国传统艺术形式产生诸多困惑的根源。书法艺术概莫能外。技巧、风格、境界及传统功力上达到一定层次的书法作品才能称之为“书法艺术”。也就是说,有作为艺术的“书法”,也有不是艺术只是停留在“写字”层次的“书法”。

本文原创者:朱永正书法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