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欣赏是一个动态的认识过程,其运行机制是复杂的,为了便于讨论,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要进行书法艺术欣赏,首先要具备审美心境。心境是指一种微弱而持续的情绪状态,往往与主体的需要相联系。因此,主体要想进入审美欣赏过程,必须使自己从烦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用审美的眼光来看待作品。这时,作品不再是单纯的物理因素(纸和墨的结合),而是作者情感的载体。欣赏作品就是进行情感交流,而这种交流是没有任何功利性的。感知阶段是欣赏者感觉、知觉作品,从形式即作品的“形”上把握作品的阶段。主要了解作者的表现技巧,感受作品的造型空间。
书法被称为造型艺术,其造型空间不同于生活中的空间,它需要想象的介入,“三分字,七分裱”就是指装裱能使作品的造型空间独立出来,让欣赏者更容易进入想象。欣赏作品的造型空间,要求我们立体地看作品,具体说来,一幅作品,笔墨是实,布白是虚。实不是平板的,而是立体的、有层次的,书法讲究中锋用笔,是为了求得笔画产生圆、厚的立体感。讲究用墨,为的是求得层次的变化。虚不是空虚,是“无声胜有声”的艺术手段。书法讲究布白,就是虚的运用,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其布白往往耐人寻味,好象是摄影作品中幻化的背景,虽然看不出具体的内容,但可以令你感受到丰富多采,在它的衬托下,“前景”更加突出。只有理解“虚”,才能更好地理解“实”。懂得了虚和实,就可以感受作品的造型空间,主体的注意范围不同,所感受到的造型空间也随之变化。好的作品,随意截取一个范围,其造型都是美的。如取作品中的一行,一个字,甚至是一个点画。黄庭坚在《论书》中说:“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
书法艺术作品是作者提炼生活,得到意象,并运用书法艺术表现技巧加以物化的结果。主体可以根据作者物化的痕迹去追溯他的意象,把握作品容。作者“喜”“怒”“哀”“乐”的情感不同,他的作品也相应地具有“舒”“险”“敛”“丽”等不同形式。理解作品,就是通过作品外在的静止的形式,想象作者创造的动态过程。“设身处地”地去体验作者的情感,以深入理解作品。通过理解所得到的并不是抽象的概念,也不是科学的数据,而是与欣赏者记忆表现象有关的具体形象。看到作品的形式悬针垂露,得到的是意象奔雷、坠石、飞鸿、骇兽等。由于书法作品内涵的丰富性,主体可以形成关于作品多层面的印象,但没主次,不够鲜明,但由此可以刺激好奇心和求知欲,深入了解作品。
再创造是主体在对作品多次感知,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运用想象,将作品内容进行综合,在自己头脑中形成新的意象的过程。主体感知作品时,得到的是作品形式的表象,在理解作品时,得到的是作品内容的表象,这些表象都暂时储存在主体头脑中,没有规律,不成系统。再创造就是把头脑中的表象按一定的规律组织成有机体。这时,记忆表象反复闪现,不断筛选,留那些主要的、接近客体本质的表象。这些表象不断冲突,相互渗透,终于融合成一个新的整体----主体头脑中的意象。
新的意象是主体在欣赏的基础上以自己的方式创造而形成的。因此,不可能与作者的意象完全相同,它具有创造性,它常常超出作者本身,甚至是作者创作时并未意识到的或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新的意象是主体再创造的结果。不同的主体,因其心理定势不同,即使同一幅作品,所得到的意象也不尽相同。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现代人得到“升空的火箭,飞行的导弹”的意象,甚至是听觉方面的,如的士高音乐,也是正常的。共鸣是指审美主体与客体的思想感情契合相通和谐一致的心理现象。在书法艺术欣赏活动中,主体头脑中的意象一旦形成,主体会从意象中把握作者的思想感情,而二者有部分相同或相似。这一部分会在头脑中不断加强、扩张,其余则不断减弱、消失甚至隐去。进入高峰状态时,主客体会完全契合一致,达到物我同一。
本文原创者:朱永正书法官方网站